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杭州炬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0年1月6日以現場表決的方式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會議應到董事9人,參加現場表決的董事9人。本次會議由董事長丁敏華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監事會成員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并表決,通過了以下決議:
1、審議《關于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選舉丁敏華擔任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一致。丁敏華簡歷見附件。
議案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2、審議《關于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副董事長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選舉郭援越擔任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副董事長,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一致。郭援越簡歷見附件。
議案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3、審議《關于選舉公司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成員的議案》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提高決策水平,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董事會設立戰略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四個專門委員會,第三屆董事會專門委員會任期屆滿,選舉第四屆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成員候選人,下述人員簡歷見附件,具體如下:
3.1選舉第四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
戰略委員會由丁敏華、郭援越、楊光、王濺、甘為民五名董事組成,主任委員由丁敏華擔任,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一致。
議案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3.2選舉第四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委員
審計委員會由劉偉、王友釗、郭援越三名董事組成,主任委員由劉偉擔任,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一致。
議案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3.3選舉第四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
提名委員會由甘為民、王友釗、郭援越三名董事組成,主任委員由甘為民擔任,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一致。
議案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3.4選舉第四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由王友釗、劉偉、楊光三名董事組成,主任委員由王友釗擔任,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一致。
議案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4、審議《關于聘任公司總經理暨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同意聘任楊光為公司總經理,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一致。楊光簡歷見附件。
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2019年1月7日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根據《公司章程》第八條規定:“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會同意將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楊光先生。董事會將根據規定及時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議案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5、審議《關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
5.1關于聘任郭援越為公司財務總監的議案
同意聘任郭援越為公司財務總監,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一致。郭援越簡歷見附件。
議案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5.2關于聘任戴曉華為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的議案
同意聘任戴曉華為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一致。戴曉華簡歷見附件。
議案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5.3關于聘任王濺為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
同意聘任王濺為公司副總經理,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一致。王濺簡歷見附件。
議案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5.4關于聘任劉超為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
同意聘任劉超為公司副總經理,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一致。劉超簡歷見附件。
議案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5.5關于聘任包俊明為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
包俊明自2005年入職全資子公司杭州南華科技有限公司擔任總經理,并陸續擔任公司營運管控中心、生產保障中心主任、總經理助理,管理經驗豐富。包俊明監事屆滿離任后,經公司董事會一致同意,聘任其為公司副總經理,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一致。包俊明簡歷見附件。
議案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2020年1月7日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6、審議《關于聘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 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及證券事務代表資格管理辦法》 等有關規定,同意聘任王盼盼為公司證券事務代表,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一致。王盼盼簡歷見附件。
議案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7、審議《關于變更回購公司股份用途的議案》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結合公司發展戰略,基于公司可持續發展和價值增長考慮,董事會擬對回購公司股份的用途進行調整,由原計劃“將本次回購的部分股份用于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扣除用于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外,其余本次回購的股份擬予以注銷并相應減少注冊資本”變更為“將本次回購的全部股份予以注銷并相應減少注冊資本”。除該項內容修改外,回購方案中其他內容均不作變更。根據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本次變更回購公司股份用途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
《關于變更回購公司股份用途的公告》詳見2020年1月7日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議案表決結果:9票通過,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杭州炬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1月7日
附件:簡歷
1、丁敏華
1965年生,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研究生學歷,教授級高級工程師。1987年7月畢業于浙江大學測試計量技術及儀器專業,1990年12月浙江大學研究生畢業,工學碩士,2008年浙江大學高級工商管理總裁研修班結業。1990年加入中國磁記錄設備公司,歷任分公司技術科長、總工程師,2001年任公司全資子公司杭州正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現任公司董事長,公司技術研究院院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敏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175,000股,占總股本的11.52%,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3.2.3 條所規定的情形。
2、郭援越
1964年生,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研究生學歷,工程師。1987年7月畢業于浙江大學測試計量技術及儀器專業,1992年浙江大學研究生畢業,工學碩士。1992年加入浙江大學技術實業總公司,任技術開發部經理,1995年起任中美合資南京洛普公司杭州分公司開發部經理,1997年至2001年任浙江匯能電力電子設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01年任公司全資子公司杭州正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現任公司董事、總經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援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374,720股,占總股本的2.53%,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3.2.3 條所規定的情形。
3、楊光
1970年生,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學本科學歷,工程師。1991年畢業于浙江大學無線電專業,學士學位,2008年浙江大學高級工商管理總裁研修班結業。1991年至2001年就職于中國磁記錄設備公司,任分公司技術科副科長。2001年加入杭州新藝高電氣有限公司任總經理,2005年加入公司全資子公司杭州興華軟件技術有限公司任副總經理,現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公司技術研究院副院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楊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344,723股,占總股本的2.53%,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3.2.3 條所規定的情形。
4、戴曉華
1977年生,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學本科學歷。2000年至2005年任沈陽東軟軟件股份有限公司區域經理;2005年至2009年任杭州華隆電子技術有限公司區域經理。2009年加入杭州炬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曉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3.2.3 條所規定的情形。
戴曉華先生聯系方式如下:
聯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區倉前街道龍潭路9號
聯系電話:0571-89935881
傳真:0571-89935899
5、王濺
1986年生,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學本科學歷,工程師。2008年畢業于中國計量大學。2008年加入杭州炬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歷任技術研發工程師、銷售部經理,現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濺持有公司股份22,500股,占總股本的0.0055%,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3.2.3 條所規定的情形。
6、甘為民,公司獨立董事
1966年生,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研究生學歷,畢業于浙江大學,歷任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執行合伙人,浙江凱麥律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浙江省律師協會民商法業務委員會、知識產權業務委員會、公司與證券業務委員會副主任,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現任北京觀韜中茂律師事務所管理委員會委員兼知識產權業務線負責人,高級律師,浙江省企業法律顧問協會副會長,中國投資雜志社常年法律顧問,浙江知識產權交易中心首席法律顧問,兼任新界泵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愛仕達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上海華測導航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信邦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獨立董事、本公司獨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為民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3.2.3 條所規定的情形。
7、王友釗,公司獨立董事
1963 年生,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研究生學歷。畢業于浙江大學,曾任浙江大學數字技術及儀器研究所副所長,現任杭州海成電子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浙江開創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本公司獨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友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3.2.3 條所規定的情形。
8、劉偉,公司獨立董事
1970年生,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學本科學歷。畢業于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曾任金華市聯運公司會計,金華市聯華經濟發展有限公司財務部經理,金華市檢察司法會計中心司法會計,金華天鑒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經理,金華中健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現任浙江中健會計師事務所所長,金華中健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浙江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專業技術委員會委員,兼任浙江萬里揚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杭州萬隆光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本公司獨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劉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3.2.3 條所規定的情形。
9、劉超
1972年生,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學本科學歷,畢業于華東理工大學商務管理專業,復旦大學EMBA在讀研究生。1991年至2005年任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銷售部經理;2005年至2008年任上海安普特電器有限公司銷售部經理;2008年起加入全資子公司上海納宇電氣有限公司,現任公司副總經理,納宇電氣總經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劉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數為335,900股,占總股本的0.08%,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3.2.3 條所規定的情形。
10、包俊明
1975年生,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學本科,畢業于長春科技大學電子測量技術專業,學士學位。2005年加入全資子公司杭州南華科技有限公司,現任公司總經理助理,南華科技執行董事、總經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俊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93,277股,占總股本的0.95%,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3.2.3 條所規定的情形。
11、王盼盼
1980年生,女,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學本科學歷,畢業于浙江工商大學英語專業。2002年至2007年就職于浙江華立國際發展有限公司,任商務助理。2007年至2011年分別就職于浙江松鶴儀表有限公司及杭州尚能科技有限公司,任外貿部經理。2011年加入公司,現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綜合資產管理部經理。2012年參加深圳證券交易所舉辦的董事會秘書培訓,并取得董事會秘書任職資格證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盼盼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占總股本的0.02%,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3.2.3 條所規定的情形。
王盼盼女士聯系方式如下:
聯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區倉前街道龍潭路9號
聯系電話:0571-89935881
傳真:0571-89935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