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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炬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以現場表決和通訊表決結合的方式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會議應參加董事9人,實際參加董事9人,其中現場表決董事4人,通訊表決董事5人。本次會議由董事長丁敏華先生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參會董事認真審議并表決,通過了以下決議:
1、審議《關于提議召開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定于2020年3月6日(星期五)召開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提請審議的《關于部分募投項目新增實施主體及實施地點的議案》、《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的議案》、《關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授權董事會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2020年1月21日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議案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杭州炬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2月19日